近日,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市民政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委金融办联合印发《关于创新开展养老服务信托试点的通知》,通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旨在为老年及备老群体提供有效的综合性养老服务解决方案。将通过试点,创新推出一批养老服务信托、壮大一批优质为老服务品牌机构、落地一批养老服务信托案例,建立上海市养老服务信托品牌,形成上海养老服务金融样本。
据悉,“养老服务信托”,是指信托机构依据信托法律关系,接受老年或备老群体委托,以满足委托人养老需求为主要目的,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并提供与养老相关的财产及支付管理、服务对接、权益保障等综合性服务的信托安排。(上海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