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 贵州推行民政干部和养老机构负责人陪餐制度

2026-04-17 18:08:23

贵州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贵州省民政干部和养老机构负责人陪餐制度(试行)》。明确了陪餐范围,全省范围内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包括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 《制度》对陪餐人员陪餐频次和方式提出了要求。省民政厅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结合基层调研、明查暗访等工作,到养老机构自费陪餐并检查指导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分管负责同志和主管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原则上每人每年自费陪餐不少于4次。市(州)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不定期到养老机构进行自费陪餐并检查指导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上每人每年自费陪餐不少于4次。(贵州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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